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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2022-12-19    文字:

根据《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 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2. 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实施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生物学方向所有导师全部招生指标均可实行“申请-考核”。

四、考核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各研究方向或博士生导师可根据本方向的特点,也可增加笔试、做实验等方式)。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 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或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毕业生考生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与其报考生物学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密切相关。录取前应获得硕士学位,但不能是延期毕业的学生。

2. 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六、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生命科学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生命科学学院  戴老师收。邮编:010070;联系电话:0471-4992944。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110日(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均可。

2.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以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组长、学院教务办主任为副组长,由本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和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以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组长、由该方向博士生导师和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及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测试。外语考核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大学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介绍,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

(2) 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考核小组秘书认真仔细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细节,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3) 计分方法:每位专家以独立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总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外语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外国语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

(4) 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5) 录取:凡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资助政策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八、监督和复议

1. 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2.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学院受理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1-4992944,联系人戴老师。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生命科学学院。邮编:010070。

九、其他

按《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十、本实施细则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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